物价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

作者:          2008-1-19 9:54:54       点击次数: 

 

围绕县委、县政府总体工作思路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本着“提境界,干精品,创一流”的工作要求,特制定如下规定。

一、工作人员“十不准”

1、不准迟到、早退。

2、不准酗酒滋事、打架斗殴。

3、不准在工作时间聊天、打扑克、下棋、玩电脑游戏等。

4、不准传播小道消息、拉帮结伙、讲不利于团结的话。

5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。

6、不准损害公物、损公肥私。

7、不准借工作之便到被检查单位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
8、不准未经局领导批准,擅自到被检查单位开展工作。

9、不准给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、应对检查。

10不准为被检查单位拉关系、走后门,逃避或减轻处罚。

考勤制度

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,做到不迟到不早退,领导带头,互相监督。科员请假1天以内由科长批准,1-3天由分管局长批准,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;科长请假,1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、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;副局长向局长请假。上班后及时销假。未经批准擅自旷工严肃处理。

三、文印制度

各科室需打印的材料,须经科室负责人申请分管局领导同意后,办公室出具通知单方可打印。同时文印人员要将印制的时间、文件名称、页数进行登记。文印人员要妥善保管纸张、油墨,确保节约,严禁浪费。文印人员不得自行打印材料。

四、车辆管理制度 

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,统一调度,各科室用车实行提前报告制,由办公室出具派车证,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出车。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,非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行车,优质服务,要做到安全、准时、整洁、保密。

五、会议制度

局长办公会每周一上午召开;科长会、全体人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会议要做到议题集中,重点突出。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,不准扰乱会场秩序,如:打接电话、发信息、交头接耳、随意进出等。凡会议决定的事项,承办人按要求及时办理,办公室要及时督办,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。

六、学习制度 

实行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,全局建立定期学习制度,各科室自行安排业务学习制度。每月第一周五上午为全局学习时间。学习的内容包括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关法律、法规,各科的业务知识,县文件精神以及县领导同志的讲话等,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,按时参加学习,并做好学习笔记,写出学习心得,不定期地进行交流,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。

七、请示汇报制度

各项工作都要实行请示汇报制度,有请示,有汇报。原则上一般工作人员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汇报工作,科室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汇报工作,副局长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。请示问题要尊重事实,抓住重点,简明扼要。交办工作的办理情况须及时汇报。因不执行请示汇报制度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影响的,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八、首问负责制

凡是来人、来访或通过电话、传真等方式反映问题的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。当事人需办理或咨询有关的事项,属首问人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或答复。如需要转交他人的,要及时移交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九、卫生检查制度

坚持每周五卫生扫除制度。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,积极参加卫生大扫除活动。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既要注重自身着装整洁,又要注重维护公共卫生。办公室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检查,并公布结果

十、考核奖惩制度

年底对各科室工作进行一次年终考评活动,半年进行初评(科长述职,民主测评)。根据目标完成、职责履行、工作创新和各类活动开展等情况,对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、工作成绩突出者,给予表彰奖励。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,进行通报批评。

以上各项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施行,局党组要求领导带头、相互监督,请大家自觉遵守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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